中国黑客把国旗挂在美国网站上_美国国旗黑客头像是谁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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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旗的由来

据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Department of Veterans Affairs)的网站表示,美国国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国旗之一。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首先在1776年升起了大陆军旗(Continental Army flag),这是英国国旗加上红白相间条纹的旗帜,现在英国国旗的位置已改为星星。在1776和1777年的时候,带有13条条纹的旗帜有几种不同的设计,一直到1777年6月14日,美国国会才制定官方的设计式样,现在这个日子被订定为美国国旗日(FlagDay)。13条红白相间的条纹和13颗星星代表当时的13个州。华盛顿当时解释说:“我们从天上摘下了星星,我们从祖国取得红色,它被白色条纹隔开,这表示我们已经和祖国分离,而白色条纹将会传承给后代子孙,代表自由永世长存。”没有纪录可证实谁设计了原来的星条旗,但是历史学家相信,独立宣言签署人之一的霍普金森(Francis Hopkinson)可能将非官方的大陆军旗修改成现在的美国国旗式样。而传奇故事认为罗斯(Betsy Ross)将六角星改为五角星,缝制出第一面美国国旗。美国国旗首次出现在1777年9月的宾州白兰地酒(Brandywine)战役中。它首次飘扬在外国领土是在1778年年初的巴哈马群岛战役中,美军在当地占领了英军的一处堡垒。在佛蒙特州和肯塔基州于1790年代成为美国的州之后,美国国会同意在代表原来13个殖民地(现在称为州)的国旗上再加上2颗星和2条条纹。随着其它州加入美国联邦,国旗上的条纹很明显地无法再持续增加,于是美国国会在1818年立法将国旗恢复为原来的13条条纹,但是允许增加星星以代表新的州。当时的法令明确规定,条纹应是水平并且红白相间,而联邦的20个州应以星星表示。但是它并没有说明色彩的浓淡或是星星的排列方式,所以当时存在着很大差异。在内战期间,金色的星星比白色的常见,而星星有时排列成一个圆圈。星条旗第一次在国旗日庆祝活动中飘扬是在1861年的康乃狄克州首府哈特福特,当时正值内战的第一个夏天。在1800年后期,学校举办国旗日节目帮助移民后裔了解美国,而个别社区各自举行纪念仪式。因为悬挂国旗是爱国的表现,所以学校仍然于上课期间在学校前方悬挂国旗。1916年,美国总统宣布全国纪念国旗日,但是到了1949年美国国会才投票通过将国旗日定为永久的节日。当第49与50颗星星分别于1959和1960年加入星条旗时,其规格变得更为精确。规定的式样是7条红色条纹和6条白色条纹,而最上方和最下方的条纹为红色。左上角从最上方到第四条红色条纹下方的四分之一的部份为深蓝色。星星的一角朝上,分布于9个横列。奇数列有6颗星,偶数列有5颗星,其中心点在最长列的星星之间。

美国国旗是谁设计的

美国国旗的设计者是贝齐罗斯

1777年6月14日由大陆议会正式批准的第一面正式国旗是星条旗。旗杆一侧上方蓝色的矩形里有13颗星,但星星的排列方式却是不确定的,已知有若干种图型。国旗的设计者霍普金森(Francis Hopkinson)议员可能想把这些星星安排成一个圆形,象徵(用国旗法的字眼来说)“一个新的星座”。如今普遍把那种图型称为“贝齐·罗斯旗”(Betsy Ross flag),不过罗斯的后人们宣称,说她制作了第一面星条旗并使用了圆形图型是缺乏事实根据的。普遍采用的星星排列是4-5-4或3-2-3-2-3,但也存在其他变化样式。新的星条旗组成了1777年9月11日在布兰迪万河战役(Battle of the Brandywine)中携带的军用彩色旗的一部分,或许这是它第一次用于这种用途。

美国的国辉设计者是谁

美国国徽的设计

1776年7月4日,新独立的美国召开大陆会议,会议通过了一项决议,决定由富兰克林博士、亚当斯先生和杰斐逊先生组成一个三人委员会,着手设计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徽图案。于是曾起草过独立宣言的5人中的这3个人又一次被召集到一起,继续为他们的国家殚精竭虑地工作。因为这场革命需要一个标志,这个民族需要一个徽章,以象征一个主权国家对未来怀有的壮志以及自由了的人民充满美好希望的理想。然而,这项工作远比预想的要困难得多。在经过了三届委员会和14位成员6年的共同努力后,美国国徽的设计方案于1782年6月20日终于完成。

设计国徽的第一委员会所面临的挑战,是要把无形的原理和理想以有形的图案表示出来。启蒙时代最有才智的富兰克林、亚当斯和杰斐逊能成功地从《圣经》和传统的主题中作出选择(包括“荒野里的犹太儿童”和“海格里斯的正义”等),最后他们救助于皮埃尔·尤金·杜西米迪埃尔。此人是一位天才的绘画家和肖像艺术家,既有徽章学方面的知识,又有设计印徽的经验。由于他的帮助,第一委员会及其顾问所推荐的国徽的四个特征在后来的设计方案中被采用,即:上帝的眼睛和独立日期MDCCLXXVI(1776),两者都绘制在国徽的背面;国徽正面的图案是盾徽和拉丁格言E Pluribus Unum(合众为一)。这一任委员会于1776年8月20日向议会呈交了该设计方案,但议会未予首肯,该方案被束之高阁。

1780年3月,议会把第一委员会的设计图案及报告移交给了由詹姆斯·拉菲尔、约翰·摩利·斯哥特和威廉·邱吉尔·休斯顿组成的第二任委员会。委员会聘请了颇具才气的费城人佛朗西斯·霍普金逊作顾问。此人曾设计过美国国旗和新泽西州州徽。虽然他们这次的设计方案也未被最终采纳,但受1777年所采用的国旗设计方案的影响,他们设想出了13条红白相间的条纹和13颗灿烂的六角星以及象征和平的橄榄枝组成的图案。

1782年5月,议会又任命了第三个国徽设计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三位成员是约翰·鲁特雷吉、亚瑟·梅得尔顿和艾力埃斯·布迪诺。虽然他们本人几乎没有做什么重要工作,但却得到了来自费城的威廉·巴顿的很大帮助。巴顿是一位颇具艺术才华的年轻律师,并且精通徽章学,这使他成为这次国徽设计的主要人物。巴顿设计的主要图案是展开双翅的带有白色冠毛的小鹰,而不是美国秃鹰,他把鹰和一面小旗组合到一起;背面图案是一个有13级台阶的未告竣工的金字塔和第一委员会设计的上帝的眼睛。巴顿很快就绘制出了两个图案并写出了工艺说明。委员会在被任命后的第5天就向议会呈交了该设计方案。

然而,议会认为第三委员会的设计还是不尽人意,便于1782年6月13日把挑选最后方案的工作交给了议会秘书查理斯·汤姆逊。查理斯并不是一位艺术家,但处理具体事务的能力极强,这正是此时所需要的人。查理斯·汤姆逊从以往的设计图案中挑选出他认为是最好的特征——突出了鹰。他认为新国家的象征应该是美国式的,因此就用美国本土的秃鹰代替了巴顿所设计的带有冠毛的英帝国鹰,鹰的翅膀向下伸展,似乎正在飞翔,左爪握住一束箭,右爪握着橄榄枝。汤姆逊把冠毛(国徽上部的图案)修改成透出云层的13颗璀璨的五角星;鹰胸前的盾徽是人字形图案,由红白相间的条纹组成;鹰嘴里衔着徽章饰带,饰带上写有拉丁格言E Pluibus Unum(合众为一)。此图案用于国徽正面。

汤姆逊所选用的国徽背面图案则保留了金字塔和其顶部三角形中的上帝的眼睛,并在眼睛的上方引用了拉丁格言Annuit Coeptis(上帝支持我们的事业);金字塔下方写有Novus Ordo Secorum(时代的一种新制度)。他把这个草图交给巴顿去润饰。

巴顿所绘的最后设计图案中,鹰的翅膀是向上伸展;他还把汤姆逊草图中盾徽上的人字形条纹简化为13条红白相间的垂直条纹,将其置于长方形的兰色主体(盾徽的上部)下面,并指定鹰左爪中的箭应该是13根。

此设计于1782年6月19日返还到汤姆逊手中。他略作修改后,连夜写好了设计的确切说明,并附上有关陈述性解释,于6月20日呈交给议会,议会即日采用了汤姆逊的设计方案。就这样,自第一委员会成立将近6年后,查理斯·汤姆逊和威廉·巴顿设计出了美利坚合众国国徽图案。美国国徽图案显示出的无可比拟的简洁和醒目,是它的设计者才华智慧的结晶。

美国国徽图案象征性地反映了创业者赋予新国家的信仰和价值观,并喻示着希望把这种信仰和价值观流传给后代。汤姆逊在呈交给议会的报告中对此设计作了这样的解释:

国徽正面的主体图案是美国秃鹰,鹰胸前的盾徽主体色是兰色,由主体色块(盾徽的上部)和围栏两个寓意崇高的普通图形组成。这些标志代表着13个州结合成一个牢固而紧密团结的整体来衬托主体部分,主体又团结整体来代表议会。盾徽中的围栏被主体部分紧密地联合到一起,主体又依靠联合体,由此产生了支撑力,这表明美国联邦通过议会来维护这一统一体。盾徽的颜色选用了美国国旗所使用的颜色,其中白色象征纯洁无瑕,红色象征英勇坚强,主体色兰色象征富有警惕性、不屈不挠和主持正义。盾徽佩戴在美国鹰的胸前而没有任何支撑物,象征美国应该依靠自己的力量。13个州用一束箭、盾上的条纹和一群璀臻的星表示。橄榄枝和箭象征战争与和平的力量,璀璨的群星表示一个新的联邦国家在其它主权国家中获得了自己的独立地位。鹰嘴中徽章饰带上的格言E Pluribus Unum(合众为一)表示13个州所组成的联邦。

国徽的背面,主体图案是一个具有13级台阶的金字塔,塔的顶端是光芒四射的三角形中的上帝的眼睛,眼睛之上是拉丁格言Annuit Coeptis(上帝支持我们的事业);塔的底级刻有罗马数MDCCLXXVI(1776),沿图案下部的半圆形饰带上写有拉丁文Novus Ordo Seclorun(时代的一种新制度),表示1776年是美国新纪元的开始。

第一枚美国国徽的印模是1782年由一位雕刻师用黄铜刻制的,这位雕刻师的身份一直未能确定,可能是费城人罗伯特·斯科特。当时美国议会决定由议会秘书查理斯·汤姆逊负责寻找雕刻师和提供合适的钤印压机人,并由他负责保管国徽印模。1782年6月至9月间国徽的印模和压机问世,9月16日汤姆逊首次使用,然后被存放于费拉德尔菲亚洲议院。第一份钤盖此国徽的文件,是一份授命华盛顿将军与英国协商并签署两国之间有关战俘交换、战俘的生活费用及善待战俘协议的正式文件,此文件由美国大陆座谈会长约翰·汉逊签署,汤姆逊联署。汤姆逊一直保管国徽印模至1789年议会把权力移交给新政府,以后国徽由国务卿接管。

1782年的国徽印模,直径为25/16英寸,外表相当古朴,一直使用到1841年,后因印模磨损不能继续使用了。该印模现陈列在美国国家档案馆。

注:此文系根据美国国家档案馆出版的THE GREAT SEAL OF THE UNITED STATES编译。

(摘自2000年第2期《档案》)

美国国旗是谁设计的?

传说美国国旗是由女裁缝师贝琪.罗斯(Betsy Ross)所设计的。一七七六年,华盛顿带著一份具有六角星的国旗设计去拜访罗斯,罗斯见过后,将六角星改为五角星,缝制出了第一面星条旗。但比较可信的说法,是由大陆会议中新泽西州代表,也是独立宣言签署人之一的法兰西斯.霍普金森(Francis Hopkinson)所设计的。罗斯设计的国旗星星是排成一圈的,这个版本似乎较广为流传,但霍普金森星星分散排列的版本才是比较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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